竹府办〔2008〕13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灾后生产自救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7月21日我县出现了入汛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的一次暴雨天气过程,引发了区域性较大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切实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努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抓好当前生产自救措施落实,尽快恢复灾后生产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查清灾情,制订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救灾工作组深入村组查实灾情,了解恢复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制订出科学的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县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要根据不同受灾情况制订科学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生产自救方案,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二、加强田管,平衡增产。要组织发动群众对因灾倒伏、受灾相对较轻的粮经作物及时扶苗洗苗,加强理沟排湿晾苗,避免作物长时间受涝。及时清渣除草培土保墒护苗,施好追肥,促使受灾作物尽快恢复生长。抓紧修复垮塌田埂,突出抓好稻田蓄水保水,抗御伏旱。重点抓好水稻穗颈瘟、二代螟虫和迁飞性害虫等水稻穗期病虫防治,降低病虫危害损失,确保水稻正常抽穗扬花和灌浆结实。切实加强在田夏菜的肥水管理,及时防治病虫,保持苗架,增加后期产量。
三、改种补种,不荒田土。当前时间还有,季节尚在,茬口也适宜,改种补种恢复生产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对因灾绝收的田土,要发动群众因地制宜抢时改种适销对路、生育期适中的豆类、玉米、瓜果类蔬菜和红苕等夏秋作物,杜绝因灾荒芜田土。已基本绝收的稻田,要说服群众痛下决心割掉坏死幼穗和叶片,高留稻桩,蓄留“洪水再生稻”。
四、抓好晚秋,弥补损失。要把晚秋生产作为弥补灾害损失,实现抗灾夺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各地要早安排、早准备、早动手,按照“稳定再生稻、主攻秋洋芋、扩大秋玉米、开发秋杂粮、多种秋季菜”的思路狠抓面积、技术、物资、投入、责任“五落实”,做到能种尽种。
五、防控疫情,发展牧业。要强化灾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指导受灾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加强种畜禽苗和饲料市场监管,帮助农户购买种仔畜、禽苗,及时补栏,发展畜牧业生产,增加收入。
六、加强培训,输出劳务。要加强灾区农民劳务培训,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及用工单位衔接,拓宽劳务转移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做好外出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和权益维护工作,鼓励支持灾区农民外出务工,增加劳务收入。
七、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受灾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救灾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通过调整现有预算和项目安排等方式加大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恢复生产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县应急办要做好抗洪救灾和生产自救的综合协调工作;县卫生、畜牧部门要切实抓好灾后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县建设部门要抓好受损房屋的鉴定和监控,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县水利部门要抓紧恢复水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搞好病险水库的监测,确保塘、库、堰安全度汛;县国土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点的严密防范,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到灾区第一线指导、帮助,为农民服务;县农业、农资部门要做好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的组织、调运和供应;县交通部门要及时抢修损毁道路,确保道路畅通;县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预测预报工作,为灾民搞好生产自救提供可靠的天气信息;县广电、通信等部门要及时抢修受损设施,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县财政、民政部门要确保救灾资金的快速拨付,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受灾群众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资金需求。
受灾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落实补救措施,做到“重灾区少减产不减收、轻灾区不减产保增收、无灾区大增产多增收”,确保全县全年粮食恢复性增产和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