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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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8〕92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08年5月5日上午9时15分,上海大众巴士公司842路一公交车在上海市黄兴路大润发附近发生爆燃,致3人死亡、12人受伤,初步勘查系乘客携带易燃物品上车所致;5月8日凌晨5时,重庆互邦集团公交有限公司702路车牌号为渝A25732公交车坠入位于渝中区与江北区之间的嘉陵江大桥北桥头,致10人重伤,4人轻伤,初步调查系为争抢客源超速行驶所致。为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暑运高峰即将来临,道路交通运输任务日渐繁重,且近期气候反常,暴雨、大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受年初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全县多条道路通行能力变弱,路况变差,加之极少数驾驶员安全行驶意识较差,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个别乡镇返程客车发班签单制度流于形式,源头管理脱节,提前签单现象屡禁不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深入一线严格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企业、业主、车主和驾驶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监控,坚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要继续坚持客运车辆返程签单发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载客运车辆发班出站,坚决杜绝“三品”进站上车;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派出所、安监办等相关单位人员上路检查,强化路面监控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种机动车辆车主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二)县交通局要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客运车站的管理,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的管理制度,严格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核,强化驾驶员培训质量和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审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驾驶人员不得从事客运驾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要强化危险路段的整治,切实抓好公路养护管理,及时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畅通。
    (三)县公安局要扎实开展以乡村道路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坚持开展好预防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违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证眼雷达测速系统等仪器设备,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监控,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四)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县安办的协调和安全督促职能,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的清理整顿,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加强对本单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管,严格督查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落实有效的预防、监管、处理等措施,加强部门与乡镇的协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监管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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