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8〕9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计生委,县文体局,县财政局:
按照《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度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08]34号)要求,结合我县《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8+3”民生工程的通知》(竹委办发[2008]33号)及其部门工作反馈,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部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行调整,请你们认真、及时作好数据、内容调整工作,落实目标任务分解。
一、教育助学工程。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第一项),原“两免一补”204693人,调整为256996人,其中:免除学杂费原127634人,调整为128483人;原免费提供教科书127634人,调整为128483人;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第三项),为贫困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8819人次,调整为17815人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环境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和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建设工程(第五项),实施森林管护73.85万亩,调整为74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解决饮水困难(第七项),解决分散农户2.8万人饮水困难,调整为2.803万人。(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三、社会保障工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第四项),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对象5373人,调整为5307人。(责任单位:县计生委)。
四、医疗文化卫生工程。
(一)工作目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第四项)改为文化惠民工程。部分内容由原来的“建好县级文化支中心并向乡镇、村延伸”改为“建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并向乡镇、村延伸”。(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二)资金安排。文化惠民工程(第四项),县财政安排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百场文化下乡活动经费各40万元;落实农村公益放映政策,县级财政补助资金9万元,争取省级资金46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