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8〕9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根据省、市要求,县上成立了大竹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10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救灾股。办公室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业务股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防范工作;救灾股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灾情统计、经济损失的调查和核定救灾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成同志主持应急办全面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办公场所,负责辖区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资料收集和核灾救灾等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防灾救灾减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抢险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及时接收辖区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防灾救灾减灾报警信息,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报告事件动态和应急处置情况,适时发布事件动态情况公告,指定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督导做好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防灾救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救援演练;负责对相关防灾救灾减灾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及业务知识培训;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防灾救灾减灾时,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各专业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救援请求;负责监督检查应急和救灾的资金、物资的使用。各乡镇、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二、反应迅速,科学应对
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获知重特大自然灾害预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反应迅速,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是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各乡镇、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和“简单、明了、管用”的原则,科学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案在关键时候拿得出、用得上、能管用。二是要加强应急演练。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要加强监测预警。对地质灾害多发点、水库大坝、危房、桥梁、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和场所要组织专人全程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四是要反应迅速。一旦发生异常,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处置措施落到实处。五是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要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科学引导,防止因谣言传播,而诱发不稳定因素。
三、严肃纪律,畅通信息
一要落实值班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通讯畅通,特别是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期间或获知重特大自然灾害预报期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自觉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的应急处理工作。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擅离职守、措施不力和不服从应急处置安排的单位或个人,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坚决从严从快处理。三要归口信息报送。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各种应急信息,统一归口报送到县应急办(县应急办设在县政府一楼)。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期间或获知重特大自然灾害预报期间,要坚持日报告制度,并于当天下午4点前报送。四是要加强应急电话管理。为确保信息畅通,县应急办统一为各乡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配备了应急电话(资费标准与固定电话一致,费用由使用单位自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电话管理,一旦发生应急电话丢失的,要第一时间给县应急办报告。
附件:1.大竹县应急办通讯录
2.大竹县乡镇应急通讯录
3.大竹县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通讯录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大竹县应急办通讯录
徐 成 6239383(办) 6956213(应急电话) 13982853105
饶胤国 6233661(办) 6956211(应急电话) 13508263187
唐香友 6233661(办) 6956225(应急电话) 13882891231
沈凤明 6233661(办) 6956215(应急电话) 13778303072
曹仁海 6233656(办) 13778333320
应急办电话:办公室 6233661,6956500
救济股 6233656
业务股 695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