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24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等各项防控工作,成功阻击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传入我县,确保了清净无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
当前,正值候鸟大规模迁徙时节,也是禽流感疫情高发季节,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禽流感疫情呈蔓延趋势。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12·26”禽流感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警觉,工作上严阵以待,措施上坚决彻底,充分做好思想上、物资上、人员上的早准备、早计划,全力以赴打好禽流感疫病防控总体战,确保全县清净无疫。
二、加强防控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无遗漏、无死角。
(一)加强引种管理。近期内,严禁从外省购进种禽和商品禽,确需从其他地区购进的,必须先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站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购进。种禽和商品禽购回后,当地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必须及时检验,若经检验未发现感染疫病,必须隔离饲养观察21天后,才可放入当地禽群中饲养。
(二)加强检疫堵疫。加强产地检疫工作,强化市场监管力度,畜牧部门要对出栏、出售的家禽到场到户开展产地检疫,发现疑似患病家禽,要及时果断处置,正确处理;要加大活禽交易市场、家禽屠宰市场的检疫监管,一旦发现患病家禽,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理,及时找到病源,进一步加以防控,把事态控制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县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大监督力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对出入我县的所有畜禽进行全面的检查,严防外疫传入我县。
(三)强化免疫消毒。各乡镇要落实专项资金和工作人员,按照农业部规定的禽流感强制免疫程序和免疫剂量,对辖区内的家禽全面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和消毒灭源工作。
(四)落实监测制度。畜牧部门要落实养殖场定期监测制度。密切关注家禽养殖场(大户)禽群疫病动态,一旦发现家禽大量死亡,应立即展开调查和初步诊断,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
(五)严格报告程序。继续坚持D日报告制,严格遵守疫情发布制度,未报经畜牧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和报道疫情,对瞒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予以严惩。
三、严格督查
县政府将组织农业、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各地畜禽管理、免疫等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免疫结束后还将对各地家禽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对免疫不到位的,将责令及时补疫,对工作不落实,造成疫病爆发、疫情泛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畜牧 高致病性禽流感△ 防控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