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8〕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08〕1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强力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
二○○八年一月九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8〕19号
2008年1月2日20时许,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德汇国际广场突发大火,过火面积达6.5万平方米,涉及经营商户1046户,经过20个小时的紧张抢救,大火被基本扑灭。3名武警官兵在救人中牺牲,1人受伤;7人在火灾中失踪。为认真吸取新疆乌鲁木齐市“1.0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推进全市“百日安全”活动顺利进行,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全市开展了多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查处了一大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一是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突出,尚未取得有效整治;二是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差,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欠账”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未能有效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机制;四是群众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城乡居民住宅火灾频发。因此,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和行业系统的主管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要通过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整治一批火灾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我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围绕各自消防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商务、工商、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供销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及时督促从业单位整改隐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分别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时间从2008年1月9日开始,1月21日结束。要以商场、市场、宾馆、歌舞厅、影剧院、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迅速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火灾隐患要逐一梳理,跟踪督办。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必须现场监督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整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领导,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以“百安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正在开展的“百安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紧密结合防火工作的特点,以各种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广泛开展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严格备勤,认真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根据节日期间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月2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抄送市安办、市防火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