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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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8〕2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2008年春运时间为1月23日至3月2日,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圆满完成客货运输任务,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据预测,2008年全县春运期间旅客运量将达到60.6万人次,并且将出现“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旅游流”等客流量的集聚重合,且时间、流向不均衡,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春运组织难度大,给交通运输带来很大压力。同时在确保旅客安全有序运输的前提下,还要兼顾货物运输,特别是全县人民生活必需品和电煤运输,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运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安全春运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春运措施

  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大竹县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李志超担任,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春运期间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等工作。各地各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春运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级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本地、本行业春运工作的协调和组织,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落实春运工作预案和相关措施,扎实做好本地、本行业的客货运输工作。同时要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络机制,随时掌握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化解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资和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桥梁、码头、隧道、路段的养护,对危险路段和河段要设立警示标志、标线和其他安全设施。要深刻吸取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血的惨痛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切实把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精心组织运力,保证春运需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做好预测,做好运力准备,根据运输需要适时增加线路和班次,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同时,要统筹安排好电煤、石油、粮食、化肥和节日市场供应等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正常有序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运输部门要利用节日期间客流下降的间隙,安排好重点物资的突运抢运,尽可能减少旅客运输对货物运输的影响。

  五、加强协调配合,狠抓责任落实

  为切实做好2008年我县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及重点物资运输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有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春运,圆满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县经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春运日常工作,定期检查并通报有关部门春运时段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春运客货运输车辆的油料供应,确保运输需要。

  县交通局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及驾驶员的整顿和管理,严把运力准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各类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狠抓源头管理,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制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制度和责任管理,把责任落实到管理部门、运输企业,落实到车头、船头、人头,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汽车、船舶维修市场、驾校和水陆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整顿。严格驾驶员管理,切实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及安全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车(船)超员超载、非客车(船)载客、无证驾驶、冒雾冒险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专项整治力度,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资质的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律严禁营运危险化学品,严禁活动罐体车辆承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同时,县交通局要组织安排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发挥城市客运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组织好车站、码头、长途汽车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乘客及时安全疏散。

  县公安局要严把驾驶员的学习和考核审验关。对违章驾驶员要顶格处理,严格实行抄告制度,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要坚持国、省道联勤制,落实公安派出所协管乡村道路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要设固定执勤点、报警点。始终坚持严管重处的态势,结合全国治超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超速、超载、超限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重点整治无证驾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占道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载人、违章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严重违法行为。县、乡道路要集中查处和纠正短途客车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搭人,驾驶无牌无证黑车和报废车辆,三轮车、摩托车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县安监局要严格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公路、水路的行车、行船条件是否有保障;各种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类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整改和处理。

  县劳动保障局、县劳务办要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密切关注民工流动情况,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及时有序地做好民工运送工作。

  县旅游局要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规范各旅行团社的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宰客现象的发生和确保旅游车辆的安全营运。

  县卫生局要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积极配合运输部门做好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病毒的发生和传播。

  县工商局、县物价局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对春运乱加价乱收费现象要严格查处。

  县农机局要加大对乡、镇和山区农用车辆的管理,严禁农用车辆载客。

  大竹车站要进一步强化路风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要在确保自身运输安全情况下,加大设备投入,做好候车供水和客车上水工作;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改善候车条件;合理安排到发线和进出站通道,千方百计方便旅客,确保旅客购票、进站、候车和出站秩序;加强“三品”检查,坚决将“三品”堵在站外车下,保证运输安全。

  六、加强督查通报,确保信息畅通

  春运期间,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春运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和动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民众的监督。自1月23日开始,以每10天为一时间段,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春运工作情况书面及时报送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春运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送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委综合股,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13882873636,传真:0818-6246951)。

  附件:大竹县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大竹县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志超(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天将(县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刘应伟(县经委主任)

      胡定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代惠(县农委副主任)

      刘世福(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嗣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秦春文(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苏怀俊(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秦于波(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绪忠(县安监局副局长)

      杨学明(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永志(县卫生局副局长)

      魏 鸣(县旅游局机关支部书记)

      张 军(县工商局副局长)

      彭山鹰(县农机局副局长)

      林 平(县物价局副局长)

      袁华丽(县商务局副局长)

      蒋建军(县质监局副局长)

      徐 靖(县经委副主任)

      黄志波(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唐天友(县运管所所长)

      李祖平(大竹车站站长)

主题词:交通 春运 工作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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