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12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存在的
问题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在清理过程中,发现我县部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用地、规划、招投标、资金来源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立即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希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门人员,制定整改时间表,针对清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坚决遏制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势头。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监察、发改、财政、审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清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请于7月12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监察局、县发改委,经两部门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达市府办〔2007〕7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省纪委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的通知》(川纪发〔2007〕9号)精神,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通过全面清理,暴露出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用地、规划、招投标、资金来源等各方面还存在问题。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及时整改项目清理中发现的问题,现就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积极整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中发现的项目审批、用地审批、建设规划、招投标、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清理的安排部署上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对待清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整改,坚决遏制党政机关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势头,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认真整改,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强力落实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省纪委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的通知》(川纪发〔2007〕9号)要求和清理标准对存在问题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凡是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待完善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对超面积建设的项目,纳入下一步存量调整范围,由市、县(市、县)政府统一调配,整合利用。对擅自开工的在建项目,勒令停工整改,并责成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市清理工作协调小组将于7月对违规的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把审批关,构建党政机关办公楼长效监管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精神,各县、市、区要继续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和培训中心项目的审批,对确需新建的项目,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严格核定报建项目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对拟建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的建设规模、建筑标准和投资总额实行动态跟踪,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坚决遏制违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楼,防止“三超”现象发生。同时,各级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严格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投资规模,防止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办公楼项目建设中不顾自身财力的现象,力争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可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项目上去,提高投资效益。
四、清产核资,盘活存量资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大对现有党政机关办公楼清产核资工作,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存量调整工作,对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首先考虑从现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监察 楼堂馆所△ 整改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