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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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7〕6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由于春耕生产已全面展开,“清明”、“五一”即将到来,林区农事用火、人为用火量大增,加之连日持续天晴,致使全县森林火险等级攀升,火险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严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八字方针,切实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目标

  强化安全意识,杜绝森林火灾,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大局。

  三、主要任务

  此次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20日)。各地要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彩车、宣传册子、手机短信、大小标语、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将森林防火宣传到千家万户,形成浓郁的森林防灾氛围,切实增强预防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和群防群治意识,减少火险隐患。重点林区的公路要道、入山口、入沟口要树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牌,提示人们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各中、小学校要开展森林防火讲座,教育广大青少年从小爱护家园,保护绿色,严防火灾。县政府成立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乡(镇)长挂帅,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行动方案务必于4月10日前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818)6219864。

  (二)治理整顿阶段(4月21日—6月20日)。一是在重点林区村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专职巡山护林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护林制度,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巡山人员名册和巡山日志,严禁工作不实,流于形式;二是强化野外用火治理。广泛开展对林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炊用火、乱扔烟头、林内玩火等违规用火的清理清查,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杜绝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不留后患,不留死角。特别要在重点时段加大对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管住重点人员,对老年人及痴、呆、傻、疯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三是着力火险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对森林旅游区、风景区、林区庙宇、农家乐、林区要道,人员密集区、林田(土)交界处、坟园等重点部位的清理,对山火易发地要采取清除可燃物等办法来消除隐患,对各种隐患的治理必须做到完全、彻底;四是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森林公安机关和各地派出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山火案件和肇事者的调查、侦破力度,并严肃处理。对山火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要加大曝光力度,以震慑违法行为,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五是在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地要采取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逐一推进与分片推进相结合等方式,按照竹委办发[2007]14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林区安全稳定。

  (三)认真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30)。认真剖析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各地书面总结材料务于6月底前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推进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对参加森林防火专项治理行动的人员要落实任务,明确职责。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各地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大竹县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四月四日    

附件:

大竹县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锡明(县人武部部长)

      朱裕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 勇(县林业局局长)

      万百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红兵(县法院副院长)

      谢林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富华(县民政局局长)

      庞佑成(县交通局局长)

      刘 军(县水务局局长)

      周 钢(县卫生局局长)

      闫加清(县安监局局长)

      田其建(县广电局局长)

      范 川(县旅游局局长)

      李 高(县气象局局长)

      徐代惠(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广银(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孙 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林业局,由徐代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林业 护林防火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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