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10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汛期村镇建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今年汛期村镇建设安全工作,避免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村镇建设安全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汛期气温高,雨水和雷电多,是各项村镇建设工程的施工高峰期,又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汛期村镇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汛期村镇建设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布置好和落实好,确保汛期村镇建设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汛期村镇建设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汛期村镇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建立汛期村镇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一要严格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立即进行抢救、处理;二要制定、调整和完善应急抢险预案;三要落实领导责任,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等工作。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职能,加大对村镇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有效处理,确保汛期不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对因放松施工安全管理、不认真整改事故隐患而发生伤亡事故的,要坚决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遇大风、暴雨天气,一律停止室外建筑施工作业,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并远离安全性、牢固性差的临时设施。要加强对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的监控,提高防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要针对汛期施工的特点,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
(二)塔吊、脚手架等高架的防风、防雷击;
(三)塔吊、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
(四)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
(五)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
(六)避免烈日暴晒,防止中暑;
(七)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农民工的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
(八)易燃易爆场所防火灾、防爆炸。同时要抓好危险房屋、围墙的加固维修,抓好施工现场宿舍卫生、饮食卫生及医疗保健急救,抓好施工现场的排水、硬化及封闭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四、加强监管,消除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监管重点放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上,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作为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抓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要根据汛期高温多雨的特点,结合对汛期“八防”(即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水灾、防火灾、防滑坡)工作的开展,切实达到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目的,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村镇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和调查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不断规范村镇建设秩序,促进村镇建设健康发展。
二○○七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村镇建设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