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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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7〕3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实施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是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提高生产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大好事。截至2007年2月10日,全县仅有10个乡镇上交了参合资金,上交基金专户资金129.6万元,参合率仅为14.90%。为进一步做好新农合工作,努力提高参合率,现就继续加强新农合参合宣传及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强化宣传发动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继续对2007年新农合参合工作进行更广泛更有力的宣传发动,一定要深入细致、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确保农民群众知晓率达100%。特别要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组织召开好村组干部会议和村民大会。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参加新农合的好处,积极主动参加,力争全县参合率达90%以上。

  二、资金及时上解财政专户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收取参合资金,并及时上解到县财政开设的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各财政所在上解合作医疗基金时,要严格坚持票款同行,上解资金时将收费票据上交财政局社保股。同时将上解资金的进帐票据传真到县新农合服务中心(传真号码:8851266)。

  三、工作纪律

  各乡镇在开展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中务必坚持“两个原则”,即:务必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务必坚持乡、村、组不垫支、不抵扣的原则。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新农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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