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中小学二〇〇七年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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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7〕3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二〇〇七年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3月1日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中小学二○○七年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达市府办[2007]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2007年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7年3月5日-3月9日

  二、督查内容

  本次开学专项督查主要包括:学校收费公示情况;学校收费情况;学生征订、购买教辅资料情况;是否存在征订、使用盗版教材;公办学校有无集体组织补课,有无“校中校”或校外办班情况;有无公办学校教师私自有偿补课;公办高中有无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和改变招生计划情况,是否存在违反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是否向免课本费的学生收取了课本费,上学年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贴是否落实到位;学校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各种安全记录是否完整;各种安全预案落实情况;校舍危房安全处置情况;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情况;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校园其他安全情况;信访稳定,各校是否有不稳定的因素,是否有集访或越级上访的苗头;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是否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制定方案;是否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反思阶段开展情况。

  三、具体做法

  (一)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纠风办、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有关人员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督查。

  (二)此次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

  (三)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学校收费及其他工作存在问题的应及时纠正,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督查组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于3月9日下午以书面形式将督查情况报县教育局监审办公室,教育局再将督查情况汇总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好的地方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督查组人员安排及督查单位

  第一组

  组 长:张学云(县纪委纠风办主任)

  副组长:李美君(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邓利、董明高、唐长均

  督查范围: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城区其他学校。

  第二组

  组 长:贺剑波(县审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蒋春华(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唐世川、陈继阳

  督查范围:石桥铺、观音、周家片区学校。

  第三组

  组 长:游世成(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裴树生(县物价局收费管理股股长)

  成 员:单逖君、张军

  督查范围:杨家、清河、乌木片区学校。

  第四组

  组 长:甘 洪(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晓光(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成 员:王海、程延安

  督查范围:石河、清水、庙坝片区学校。

  第五组

  组 长:谢庭均(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余 山(县教育局监审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刘德万、熊立云

  督查范围:高穴、文星、石子片区学校。

               二○○七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督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竹中,职中,进修校。

                     (党政网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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