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3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农村春季统一灭鼠和整顿规范鼠药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春季是农田害鼠种群繁殖的高峰,是发生危害的高峰,是鼠传疾病的高峰,一定程度上它将影响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制约我县建设现代农业的步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川办函[2007]26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06]113号)精神,切实控制害鼠种群数量,确保今年大春作物安全生产,实现粮食恢复性增产,确保人民健康,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政府决定于3月2日-4月15日,在全县农村集中开展春季统一灭鼠和进一步规范整顿鼠药市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农村春季统一灭鼠和整顿规范鼠药市场工作,是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能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从鼠口夺粮、增加粮食生产总量;是进一步巩固近几年来我县清理整顿鼠药市场成果,避免急性鼠药销售死灰复燃,专项整治毒鼠强的后续手段和重要保障;是防控春季鼠传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大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正值大春的栽播季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灭鼠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切实加大灭鼠工作的领导力度,真正把统一灭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在财力、人力、物力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农业、工商、公安、质监、安监、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63号文件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大力规范整顿鼠药市场,认真履职尽责,协调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的鼠药销售市场进行彻底清查,收缴急性鼠药毒鼠强,对拒不上交的按《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从严查处,以降低急性鼠药的危害,有效预防鼠药中毒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整顿规范鼠药市场成果。
三、集中开展春季统一灭鼠工作
灭鼠工作是一项集科学性、社会性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各地务必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规范操作,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一)灭鼠时间。全县统一集中在春播阶段进行,时间3月5日-4月15日。
(二)灭鼠范围:农村统一灭鼠范围包括农田、农舍、江河水库沿岸、各乡镇政府所在街道及农村学校。
(三)坚持“六统一”、“五不漏”。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筹集资金、统一供应鼠药、统一宣传培训、统一投饵技术、统一检查,做到不漏乡镇、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不漏田块,充分保证灭鼠效果。
(四)全县农村春季统一灭鼠统一使用慢性、低毒、低残留、高效、安全的灭鼠药,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漏斗下”原则,县农业局植保站为我县杀鼠剂统供单位。大力推广竹筒毒饵灭鼠技术,以提高灭鼠效果,保护生态环境。
(五)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灭鼠工作时效性强,技术性强,各地要搞好技术培训工作,确定专人保管毒铒,及时妥善处理地面上残余毒饵和死老鼠,严防环境污染和人畜中毒事故发生。如发生误食中毒事件,应及时送当地卫生院抢救。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农村统一灭鼠是一项服务于“三农”,为民办实事的系统工程,技术性高,时效性强,责任性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春季统一灭鼠和规范整顿鼠药市场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组织人员对该项工作督查督办,县毒鼠强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实,影响全县灭鼠效果的乡镇和部门要严厉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购买合格鼠药,导致毒鼠强等急性鼠药中毒事件的地方要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农业 灭鼠 整顿规范 鼠药市场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