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4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确保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重要决策落实,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督查工作认识
开展政务督查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成政府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各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的领导,强化督查意识,明确督查责任,完善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使督查工作在推动决策落实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突出督查工作重点
(一)抓好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出台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在反馈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全面真实地反映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作为急件送主要负责同志阅批,指定分管领导牵头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三)加大对建议、提案的督办。要切实加强对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办完,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对建议、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凡是能够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订出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解释清楚,绝不能敷衍塞责,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对一些重要的建议、提案,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中要主动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完善督查工作机制
政务督查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建立制度,规范程序,改进方法,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一)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凡列入督查事项的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批示件,均实行领导和部门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建立起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的督查工作三级负责制。严格按制度规范组织落实好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把政务督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建立重点督查事项报告反馈制度。各地、各部门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检查全面落实情况。对县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必须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三)建立政务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为推动政务督查工作的开展和各项督查事项的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和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适时通报全县。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督查理论与实践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七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督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