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50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我县旅游安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促进我县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好涉旅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旅游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事关我县今年能否如期摘除“四川省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的帽子。有关乡镇、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对旅游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二、健全体制,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
新形势下客观存在旅游安全监管体制与旅游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表现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农家乐、旅游运输公司等旅游监管对象不明确;旅游系统尚未建立完整的、统筹牵头单位和条块结合的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竹县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在“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黄金周前要召开例会;在重大会议、节庆活动等举行前要召开临时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县旅游部门要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卫生、环保、规划建设、民宗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实施旅游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明确监管对象
旅游安全监管对象包括已列入《大竹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的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及规模性宾馆饭店、旅行社、规模性农家乐、旅游运输公司等,主要包括:1、旅游景区(点):五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傻儿故里,净土寺,云雾山旅游区(含云雾峡、云顶、彩弹射击场及温泉资源等),峰顶山旅游区。2、星级宾馆饭店及规模性宾馆饭店:东湖大酒店、红苹果大酒店、海丰大酒店、福荣城等。3、旅行社:红枫叶旅行社、金飞旅行社、海涯旅行社、金燕旅行社等。4、规模性农家乐:幸福桃园(含竹阳镇荷蝶山庄、乌木镇及东柳乡柳木片区农家乐),百岛湖,狮子岭,白塔,花果山,松坡林,傻儿休闲庄等。
(三)落实监管责任
旅游安全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责任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是旅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必须建立内部安全责任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县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不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有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消除安全隐患的监管责任。
县林业局为五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清河镇政府为傻儿故里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莲印乡政府为净土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城西乡政府为云雾山旅游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石子镇政府为峰顶山旅游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为星级宾馆饭店及规模性宾馆饭店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旅游局为旅行社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竹阳镇政府、乌木镇政府、东柳乡政府分别为幸福桃园各自辖区内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为百岛湖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川主乡政府为狮子岭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竹北乡政府为白塔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东柳乡政府为花果山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竹阳镇政府为松坡林、傻儿休闲庄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单位。
三、落实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开展旅游安全检查
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性地做好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要在春节、“五一”、“十一”三个黄金周及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举办前,组织例行的安全检查;并加强平时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对于举办的各类重大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认真落实活动安全责任制,保证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四、畅通信息报告制度,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有关乡镇、部门要认真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人员伤亡的旅游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事故分类标准和上报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要认真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旅游部门应建立全县旅游系统的应急救援预案,各景区(点)的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景区(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乡镇政府和企业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施救,并积极着手调查,查明事故过程、原因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责任界限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对旅游事故的处理,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对旅游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漏报、故意不报、故意破坏现场和阻止调查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附件:大竹县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大竹县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孙 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吉鹄(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大兵(副县长、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天忠(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先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刘应伟(县经委主任)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朱和志(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庞佑成(县交通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局局长)
李道军(县教育局局长)
唐 勇(县林业局局长)
刘 军(县水务局局长)
周 钢(县卫生局局长)
刘广成(县环保局局长)
闫加清(县安监局局长)
田其建(县广电局局长)
范 川(县旅游局局长)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廖周渠(县质监局局长)
唐洪轩(县商务局局长)
温仕新(县民宗局局长)
万百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袁华丽(县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旅游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范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华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安全生产 旅游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