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经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点击数:人次

竹府办〔2007〕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经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现将《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经费的通知》(达市安办〔2006〕87号)转发你们,请受奖励的乡镇戒骄戒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其他乡镇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积极争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帮助力度,推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经费的通知

达市安办〔2006〕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通知》(达市安办〔2005〕22号)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达市安办〔2006〕74号)的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5 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20个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日常监管、隐患整治、示范效果、工作创新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全市25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都建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干部,村社建立了安全生产联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充分利用专栏、有线广播等载体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车主、船主、矿主、业主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值班等各项制度落实较好,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明显下降。但是仍然有个别乡镇软硬件建设不够好,监管不力,所辖行政区域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现依据考核结果,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对全市22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按一等1.2万元、二等1万元、三等0.8万元的标准下拨工作经费。所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附:2006年达州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等次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年达州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等次

  一、一等(4名):

  达县南外镇人民政府  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渠县卷硐乡人民政府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二、二等(14名):

  大竹县妈妈镇人民政府  万源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开江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开江县任市镇人民政府

  达县渡市镇人民政府   达县福善镇人民政府

  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  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

  宣汉县胡家镇人民政府  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  渠县龙潭乡人民政府

  渠县望溪乡人民政府   渠县鹤林乡人民政府

  三、三等(4名):

  大竹县竹北乡人民政府  宣汉县南坝镇人民政府

  万源市青花镇人民政府  万源市沙滩镇人民政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