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12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1月31日13:30左右,文星镇莲花村十组张国福山林处发生森林火警,经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组织近100余人扑救,于当日16时扑灭。此次火警过火面积1.5亩,烧死马尾松200余株。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绝不松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县因去年遭遇近百年不遇干旱等不利气候因素影响,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加之退耕还林面积大幅增加,可燃物载量严重超标,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强化防火措施,落实防火责任,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要求,从乡镇政府、林业部门、成员单位三条线上,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划定责任区,分片包干,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县政府调整护林防火指挥部,由杨彦同志任指挥长,各级要相应调整成立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责任。对思想麻痹,玩忽职守,造成森林火灾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全面落实防火措施。针对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抓紧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指挥、调度和后勤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县林业局要立即制订县级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批执行,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制订应急预案,预案要特别注重可操作性。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督促检查,对重点火险区和连片退耕还林区等要定期检查,死看死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督促解决。春节、清明、“五一”、伏旱季节等高火险期,要根据情况及时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发布防火戒严令,确保万无一失。
五、做好防火值班和火情调度工作。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切实做好信息传递、调度指挥工作,并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
六、加强督查督办。县林业局和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力量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