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7〕2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2007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明确目标
2006年,我县切实加大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了全县清净无疫,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十分严峻,防控任务较为艰巨。一是从2006年秋季免疫抗体监测结果看,免疫抗体水平不高,免疫质量不好;二是畜禽群体免疫保护力即将超过有效期,如不及时补免,发生疫情风险较大,加之元旦、春节期间跨度长,畜禽及其产品的跨区域、大范围流通,将增加疫情防控难度;三是周边地区疫情复杂,特别是南方部分省市发生的猪“高热病”疫情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还在蔓延扩散,已对我县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认清当前动物疫情的严峻性和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政策保障到位,把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
今年春防工作,从2月1日起至4月30日结束。总的目标任务是: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畜禽的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牛、羊、犬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动物免疫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畜禽圈舍及其交易市场等场所消毒面达到100%;认真做好疫病监测,及时、准确报告疫情,确保全县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猪瘟、猪“高热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
二、突出重点,再添措施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重点对规模养禽场及新补栏的家禽做好禽流感加强免疫;对养猪大户及重点养殖场做好口蹄疫的查漏补缺工作,做好猪链球菌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狂防工作,严禁场镇养犬,农村要采取“管、免、灭”等措施,防止狂犬病的流行和发生。
(一)强化宣传,实施强制免疫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印制宣传挂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自觉进行动物防疫的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要组织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和防控技术培训,结合具体事例,在广大养殖户中广泛宣传和普及防疫知识。要教育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技术人员开展防疫工作,实现全民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同时,畜牧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动物防疫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猪“高热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的强制免疫措施,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质量。
(二)综合防治,落实防疫措施
1、抓好消毒。加强对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厂(点)等场所的消毒,对散养畜禽圈舍要定期消毒;对粪便、污染物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2月中下旬将在全县开展一次集中消毒灭源工作,畜牧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备好消毒物质。各地要精心组织,务必达到消毒彻底,阻断疫源,确保消毒灭源面达到100%。
2、抓好免疫。县畜牧部门要及时组织预防药品,并指导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生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和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做好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质量。各地要精心组织人力、物力对辖区内的畜禽开展拉网式普查和免疫工作,务必做到“六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免疫记录并根据免疫档案记录记载的时间,及时做好加强免疫和查漏补缺工作。
3、强化监测。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网络作用,加大监测力度,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排查,强化散养畜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警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高热病”、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要强化村级防疫员责任,完善好动物疫情报告网络,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疫情的核查,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规范疫情报告处置程序。
4、搞好无害化处理。对不明原因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即对病死动物一律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在县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焚烧、深埋,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5、抓好检疫监管。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要到场到点开展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畜牧、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市场及流通环节的监管,严禁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要严肃查处经营、运输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病死动物、病害肉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加强防疫管理和免疫档案建立工作,建立健全动物产品追溯系统。
6、完善应急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加强应急预备队培训工作,确保疫情发生后,预备队员能够及时到位,规范开展工作。对集中发生的疫情,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扑灭疫情,防止扩散蔓延。同时,加强防疫物资储备,重点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等。
(三)加大投入,保障工作经费
县级财政要将春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备齐免疫物品,加强扑疫物质储备,做到专款专用。若发生疫情,需扑杀畜禽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在畜牧部门指导下进行,扑杀补助由财政部门核定后拨付。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动物防疫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畜牧部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技术责任人。动物防疫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无论哪个部门或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一旦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动物疫病扩散或蔓延的,将追究直接或间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成立防疫工作督导组,采取划片包干和同步跟踪督导的方式,对整个春防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对免疫效果进行抽血测抗,其结果作为各乡镇畜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