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06〕9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救助贫困白内障复明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惠及贫困群众的政府德政工程。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的通知》(达市府办[2006]97号)要求,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2006年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70例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调整大竹县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副县长韦德安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的组织工作。
二、免费手术对象
户口在大竹县辖区内处于贫困线下及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白内障患者。
三、手术时间
10月11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
四、承担手术医院及技术负责人
大竹县人民医院承担我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大竹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袁建全负责手术技术指导。
五、经费保障
(一)手术医疗费标准。根据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关于规范“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医疗队手术收费标准的通知》([2000]视字第003号)精神,贫困白内障患者医疗费每例收费标准(含手术耗材)为600元。手术耗材由中残联“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办渠道提供,每套(人工晶体、透明质酸钠、缝线1/2根)手术耗材价值205元。手术医院实收医疗费395元。如患者申请延伸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患者自付。
(二)经费来源。每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医疗费395元和手术意外伤害保险10元及筛查、组织等各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三)手术医生补助标准。手术医生在开展工作期间,异地参加手术医务人员每人每天开支标准为200元(其中住宿费120元,生活费50元,补助30元),在本地开展工作的医务人员每人每天开支标准80元(其中生活费50元,补助30元)。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六、部门职责
县残联:负责开展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期间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残联及乡镇街道(社区)负责调查摸底、贫困患者审查、组织病员到指定医院进行筛查及术前检查,复查后认定符合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填写《达州市“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审定表》。
县卫生局:组织眼科医生与县残联一起筛查具有手术指征的白内障病员,完成病员筛查及手术任务。督促医院在技术、设备、药品、场地等方面进行全面准备,符合手术要求,确保手术质量和手术效果。
手术医院:选派眼科医生参加病员筛查,术前检查:眼A/B超检查、测视力、测血压、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糖、胸透、心电图,完成白内障现代囊外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术前常规用药;出院带药:0.5%氯霉素眼液2支、可的松眼液1支、双星明眼液1支、3天的口服抗生素(阿莫西林/氧氟沙星)和强的松及《白内障术后须知》;术后观察、处理及护理2天;出院后随访;建立和保存病历。
县财政局:给予经费保障,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县民政局:协助残联、卫生局做好白内障病员的筛查和有序的护送工作,对“五保户”、“三无”人员解决患者本人及陪护人员的交通、食宿费。
团委:配合民政和残联,组织青年志愿者对“五保户”、“三无”人员做好术后护理等服务工作。
宣传和广电部门:广泛宣传政府实施的“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意义,贫困白内障病员筛查情况和医疗队实施手术的进展情况,患者康复前后生活质量的变化情况等。
七、实施步骤
(一)8月1日开始筛查,9月10前完成筛查任务。
(二)10月11日开始实施手术,10月25日结束并总结。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是为民办实事、关心帮助特困群众的重要举措,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患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二)严格审批。受助对象要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公示,县残联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
(三)各乡镇务必于9月10日前将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花名册、《达州市“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审定表》报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