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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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6〕2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2005年,我县政务信息工作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全市第一、全省先进的优异成绩,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参谋助手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涌现出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领导需要及时了解各种情况,把握全局工作,并针对问题做出科学决策。在领导科学决策前,要有能够帮助其确定目标的有关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以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在决策中,要有针对政策的建议、意见和可供选择的有关预案,以帮助优选方案,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在决策后,需要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以帮助掌握情况,使政策得到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增强决策的指导性。政务信息工作以其反映重要情况的经常性、及时性、连续性成为沟通各地各部门最直接、最便捷的渠道,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重要途径。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正确认识政务信息在政府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切实把信息工作作为反映基层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下大气力做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调强配齐专门信息工作人员,建立内部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能够高效、及时、准确地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特聘请农业局颜学军等22名同志为特邀信息员(见附件1)。特邀信息员每年完成信息目标任务不得少于10分,并实行末位淘汰制,被淘汰的名额将由当年完成信息工作任务优秀者进行递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特邀信息员将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其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县政府办公室考核乡镇和部门办公室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加大报送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快、准、全、精”原则,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全面完成采用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2)。报送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全面,防止片面。编写信息要力戒空洞,既要有定性的分析和结论,也要有定量的依据。文字要精练,篇幅力求简短,精益求精,确保质量。各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的同时,要及时向县政府报送。凡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等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超出规定时间上报视为迟报或漏报;同时,绝不允许瞒报和不报。对因报送不及时酿成重大后果和损失的,县政府办公室将予以全县通报,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方式:上班时间内,一律通过大竹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报送;下班时间或节假日,通过传真报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室,电话:6227250。
  四、信息采用计分办法
  《信息与调研》“突发事件”栏目每采用1条计4分,“情况反映”栏目每采用1条计3分,“经验交流”和“工作动态”栏目每采用1条计2分,“简讯”栏目每采用1条计1分,其他栏目每采用1条计2分;获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分,经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并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每条另加2分,获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4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另加5分,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0分;凡重大紧急信息(如重大灾情、疫情、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治安事件等)瞒报、漏报、迟报、误报,或上报时间超过4小时,或对县政府办公室专题约稿信息和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反馈的信息不报或迟报的,每次除在被采用信息得分中扣减1分外,县政府办公室还将视其情况予以通报。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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