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犬只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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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6〕3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犬只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由于周边部分县(市、区)相继发生狂犬病死亡病例,我县近期犬只伤人事件也屡次发生,导致目前狂防工作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防控观念,强化免疫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现就进一步做好犬只免疫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明确重点
  狂犬病是一种传染性强、死亡率高和危害性大的人畜共患疾病,可防不可治。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事关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到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吸取“12.26”禽流感疫情的深刻教训,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因地制宜地抓住薄弱环节,理性分析当前狂防工作存在的不足,狠抓免疫工作落实。要树立齐抓共管的防控观念,充分认识狂犬病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精心组织,打好打胜狂犬病防控阻击战。要建立长期高效投入的防控机制,把狂犬病等重大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经费纳入乡镇综合财政预算,加大投入,确保防控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条幅等形式强力宣传,形成人人皆知、齐抓共管的防控舆论氛围。
  二、规范操作,科学防控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防制,社会监督”的狂防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六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犬、犬不漏针)要求,继续实行“划片包干”的包挂责任制,全面落实拴(圈)养措施,加强犬只免疫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掀起狂犬病免疫和防控工作高潮。
  (一)摸清家底,造册登记。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集中整治的要求,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搞好犬只的普查登记工作,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确保普查面达100%。
  (二)严格落实拴(圈)养措施。目前,部分乡镇拴(圈)养不力,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以村为单位,明确乡、村、组、户犬只拴养责任人,确保拴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免疫力度。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犬只免疫的工作落实。组织人员逐村逐组逐户进行犬只免疫;要及时采购疫苗,各乡镇务必及时到县狂防办领取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同时收好疫苗成本费用,每只6.5元(含犬证费用);要层层落实责任人,确保犬只免疫无空档和死角;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组建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免疫组,逐村逐组逐户对犬只免疫注射,坚决杜绝打假针、减量注射或不打针的现象。同时要做好规范记录,分村组层层建好犬只免疫基础档案,确保免疫有据可循。各乡镇要在3月31日前做到本辖区内的犬只应免尽免,免疫密度必须达100%。
  (四)加强疫情监测。各乡镇要落实好乡、村、组监测报告人员,及时报告犬伤人畜的情况。凡发生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例以及犬伤人畜群体事件(2人以上),必须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县狂防办。各乡镇要组织好打犬队伍,加大对野犬及敞放犬的捕杀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犬只伤人事件。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县狂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扎实地开展好犬只免疫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产生麻痹情绪。县狂防指挥部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狂防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县抓好狂犬病的防控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犬伤人应急处置小组、犬只免疫普查小组和野犬及敞放犬捕杀小组,乡镇长和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切实加强对狂防工作的领导。县狂防指挥部成立了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狂防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缓慢,免疫、拴养不到位的乡镇要全县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重视不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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