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5〕8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机发36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部门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一旦突发险情,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立即组织开展施救和转移安置群众。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工作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县监察局要对工作不落实、信息及灾情上报不及时、责任不到位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二、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对人口聚集区、交通要道沿线、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灾害发生迹象以及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通信联络、抢险救灾等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要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下,科学划定危险区,制定防治措施。
三、加强队伍物资准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巡查人员、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宁可防而无患,不可患而无备。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增加储备数量和品种,切实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同时,要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地点、线路、运送方式和运输车辆,保证调用时能够迅速到位。
四、认真做好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县气象、水务、国土、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和天气、气候的变化,科学分析自然灾害的发生和演变趋势,努力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监测点和预警平台,运用手机短信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增强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同时,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预警预报信息,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应对。
五、切实抓好应急值守和险情处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灾情报送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处所和值班电话。要采取自上而下的随机查询方式,强化工作纪律,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要及时组织对雨情、汛情、险情、灾情、社情等的会商和评估,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信息,为抗灾救灾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2015年8月14日)
2015年8月12日凌晨0:30时左右,陕西省山阳县发生山体滑坡,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第一时间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印发通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攻坚期和关键期,防灾形势极为严峻。气象部门通报,8月中下旬特别是8月16日—19日,全省将有一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8月底至9月底,全省还将有6次降雨过程。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灾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防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举措,切实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思想松懈、职责不清、组织不力的,限期整改到位。
二、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四川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5〕8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水利、交通运输、能源监管、卫生计生、教育、旅游、国资、经济和信息化、扶贫移民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立即对地质灾害隐患以及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进行再排查,对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对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地震灾区安置点、工矿企业、大型建设工程施工地和营地等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工作全覆盖。要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确定防灾责任人,采取针对性措施,编制、细化和完善防灾预案,逐一落实监测、避让、治理措施,加快整治销号;对暂时不能消除的,必须做到隐患威胁区告知率和应急预案覆盖率100%,要提前逐一落实避让、处置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区域,要在发现隐患或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全部疏散转移,确保安全。
三、全面做好重点领域隐患整治整改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矿山、尾矿库、矿渣堆积地、地下管道、建筑工地、采石场、交通干线、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隐患的整治整改工作,认真落实防灾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工棚、矿区建设前,要对工程活动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枯。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在按职责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交叉地带的监督检查和防范工作。能源监管、国资部门及相关在建大型能源、水利、交通等项目的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等,要切实抓好项目施工区域和住宿营地的隐患排查、应急演练、逃生培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早发现、避得开”。各地要切实做好已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后期管理维护工作,在组织开展已建工程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基础上,积极落实资金做好工程除险加固、清淤维护等,确保工程在主汛期期间发挥应有功效。
四、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替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坚持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能源监管、卫生计生、教育、旅游、国资、经济和信息化、扶贫移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坚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一日一会商”、“一日一预报”、“一日一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已有各种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气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等资源的实时共享。广泛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等各种手段,实时动态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传达至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员、项目和矿山业主以及施工负责人等。要重点加强对学校、居民区、工程施工区、工矿厂区及住宿区等区域的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当地群众熟知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采用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人群,确保出现险情时及时有序有效转移避险。
五、强化落实主动避让和应急演练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坚持做好“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工作,强化主动预防避让机制的高效运转,坚决防范出现群死群伤。强降雨来临前,要提前、果断组织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段受威胁人员安全疏散转移。特别是工矿企业和在建工程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结合气象信息情况,在强降雨来临前暂停生产作业,并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进险。对旅游景区及山区农家乐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域,要根据降雨预测情况,提前组织游客安全疏散并及时封闭景区,同时设置好危险区标识并加强管控,避免人员进入危险区造成二次伤害。要认真抓好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和重大隐患点要进一步抓好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人员的逃生技能,确保灾害来临时能快速有序撤离,减少伤亡和损失。
六、严格工作纪律和值班值守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防灾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健全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实行分管负责同志上岗值守,县、乡领导分片负责,工作下沉,靠前指挥。要畅通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坚决避免和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现象。要加强对防灾工作措施、纪律、责任、命令等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对应急值守、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工程维护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主汛期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