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竹县2016年民营经济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大竹县2016年民营经济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民营经济要紧紧围绕“政策落实、环境整治、提档升级”三大目标,突出政策引导、瓶颈破解、环境优化、品牌打造,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工作目标
(一)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达9%、力争9.5%;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2.5%、力争63%。
(二)民间投资总量与2015年持平,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37%、力争40%。
(三)净增个体工商户1200户、力争1500户;净增私营企业280户、力争350户。
(四)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8户、力争10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民营企业3户、力争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民营企业2户,力争3户。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民营经济引导作用。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月”活动,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宣传。二是加强工作培训。通过专题、进园区、进企业培训,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帮助民营企业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三是强化政策落地。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人社局、财政局、农委、经信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经开区管委会)
(二)破解发展难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加强调研分析。分产业对全县不少于20户民营企业进行集中调研,摸清企业实情,形成专题报告。二是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不定期分产业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收集研究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共性或个性问题,着力破解。三是加强调度协调。按季度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调度协调解决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农委、经信局、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民营经济竞争能力。一是加大品牌培育。建立品牌培育梯队,引导扶持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指导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市场准入认证和质量认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2016年新培育申报省著名商标2件、市知名商标3件、省级品牌产品1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件,创建“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4个。二是鼓励“个转企”。全面建成“个转企”重点培育库,积极引导具有一定实力或成长性较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力争2016年实现“个转企”20户。三是引导科技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抓好专利申请指导和保护工作。力争2016年向上申报重点实验室评审1家,新建省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家,民营企业申请专利70件。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农林局、教科局、经信局、经开区管委会)
(四)引导提档升级,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一是实现招大引强。引进与我县优势产业关联度大的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实力和效益;引进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引导民营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民营企业。力争2016年新培育超亿元民营企业1户。三是提升管理理念。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号)要求,力争2016年促进1家重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经信局、发改局、工商质监局、经开区管委会)
(五)提升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发展。一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信用监管,开展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统计监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基础数据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加强民营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分析。三是强化督查考评。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绩效管理办法,开展集中督查督办,适时通报政策落实、调度协调、交办执行和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情况。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教科局、统计局、发改局、经信局、政府法制办、工商联、政府督查室、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