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行政行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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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函〔2016〕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依法行政行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依法行政行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法治大竹建设,按照《大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竹县依法治县“十大行动”总体方案〉2016年工作任务的通知》(竹法组办〔2016〕4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意识,全面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进一步完善基层行政执法机制和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大竹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二是坚持“开门决策”,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要在决策前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三是切实落实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突出针对性,确保决策事项的及时调整(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机构、职能、权能、责任法定化。

    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定期举行执法业务培训。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严格遵循“三个一律”原则,即一律不得进入执法队伍,一律不得办理执法证件,一律不准上岗执法(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对全县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验证工作。(完成时限:2016年5月底前)。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四)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流程网上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对的点的通报(完成时限:2016年12月)。二是开展对行权平台中具体行政行为网上运行的适时监察,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适时抽查,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完成时限:2016年12底前)。

    (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大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完成时限:2016年12月)。二是建立健全报备人员责任制,构建报备人员网络。(完成时限:2016年12月)。三是严格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规定,妥善办理行政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申请(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六)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和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解决乱立章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等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投诉专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严格办理每一起执法投诉(完成时限:2016年3月底前)。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复议窗口,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广开行政复议渠道。三是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推进问责制度化。

    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八)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依法加强案件移送监督管理,对该移送不移送、该受理不受理、该立案不立案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的监管力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大竹县依法治县“十大行动”总体方案》和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宣传引导,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结合本级本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部署,协调督促推进。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推介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每月至少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1条相关工作信息。

    (三)逗硬督查,有效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不走样、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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