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4〕21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聘请黄尤江等5名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切实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相关规定,我县聘请了5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基层代表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人员名单如下:
黄尤江 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王 红 县政协常委、民宗局副局长;
欧 琴 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主任;
聂 辉 县电视台副台长;
邹瑜军 天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以上人员聘期三年(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