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县长孙忠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志超,副县长陈勇、梁经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会议指出:《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总结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经验,并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公布施行。主要对规划编制、城市用地使用管理、建筑管理、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景观规划等问题做出了更全面的、更合理的规定,对我县城市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会议要求:1.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规定》,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大《规定》宣传力度,在施行中,严格按照《规定》科学、合理执行。3.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相关措施,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及城市停车位规划、城市绿化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市服务业发展推进会暨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会和服务业运行调度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汇报。还讨论研究了“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年度实施计划等代拟草文稿及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