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4〕22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大竹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达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4〕158号)要求,现就开展大竹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其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大竹县所辖行政区域。
普查内容:查清全县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全县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全县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普查实施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全县完成普查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月至12月)。完成各级检查验收工作,接受国务院和省市地名普查办的检查验收。其中,各乡镇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成果完善、汇总上报工作,也可视情况提前完成。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1月至6月)。全县完成成果完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普查组织领导。此次地名普查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大竹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搞好地名普查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地名与百姓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综合运用网站、宣传片、宣传栏、海报、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了解、知晓地名普查的含义、地名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地名普查对经济社会发展、百姓民生的重要作用和影响等,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保障地名普查经费。地名普查工作经费投入是搞好地名普查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务院要求,地名普查经费由县、乡财政部门分级负担。县、乡财政部门要抓紧编制地名普查工作经费预算,保障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同时,要制定地名普查经费专项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地名普查经费,严格经费开支,加强经费监管,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经费使用合规、节俭、安全、高效。
(四)改进地名普查方法。县民政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搞好衔接协调,确保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突出区域特色。要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的地名资源,形成地名普查资源供给体系。要转变政府包办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做法,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通过购买、委托和招标、比选等市场形式,吸纳研究机构和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等单位参与普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切实提高地名普查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五)做好地名普查培训。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普查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工作要坚持业务理论与技术规范相结合,基本地名信息普查与地名文化相结合,开展普查工作与提高地名管理能力相结合,切实提升地名普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使地名普查工作人员熟悉地名普查业务,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全面提高普查队伍素质。
附件:大竹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大竹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经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仁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甘 洪 县民政局局长
高军政 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廖 明 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 琛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文 斌 县经信局副局长
孔祥跃 县教育局副局长
段 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 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竹川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练友兵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永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建军 县水务局副局长
叶 萌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祖华 县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张 凯 县卫生局副局长
唐依华 县人口计生局机关总支书记
朱朝丹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 红 县民宗局副局长
王泽民 县城管局副局长
罗传君 县旅游局副局长
肖中明 县工商局副局长
彭书芳 县档案局副局长
刘开乾 县志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甘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