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超主持召开县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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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6日,代理县长李志超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大竹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等议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陈勇、王英、何先如,县政府党组成员任黎,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规定》着重在责任内容、督促检查、表彰奖励、责任督导和追究等四个方面予以明确,并围绕“谁来问责、怎么问责、什么情况下问责”作出全面阐释,努力形成了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同时,特别强调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责任落实,履职尽责,全力保障本辖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推进。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责任制规定的落实。特别是要重点把握《规定》中所列举的责任督导和追究六种情形,务必依法履职尽责,确保一方平安;要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积极组织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承担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的责任,抓实抓好本辖区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制度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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