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县长李志超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2016年省下达第二批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投向建议方案》《大竹农村商业银行关于申请财政政策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请示》等议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县委常委、副县长刘苹,副县长王英、杨红升、刘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地方组织法》,明确政府法定职权,主动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要深刻领会“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观念;要坚持用“依法、务实、高效、廉洁”指导未来五年大竹经济社会的发展;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秉承职权法定理念,树立团队意识,竭尽所能,突出脱贫攻坚工作,共同完成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李志超县长还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好本区域本行业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落实应急值守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畅通信息渠道,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各类信息和舆情动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相关项目施工合同、人事任免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