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县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审议《大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大竹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大竹县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实施办法》《大竹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陈勇、任黎、杨红升、刘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李昌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会议指出:农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事关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事关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是县政府的法定职责,各组成部门必须依法全面履职,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要求:1.县农林局要牵头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标准体系,严格市场准入,抓好源头监管。2.县农林局、食品药品局、畜牧食品局等相关部门要厘清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尤其对一些监管盲区要认真研究政策,逐一明确监管责任部门。3.县食品药品局牵头,县农林局、畜牧食品局等部门配合,要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加快推进农产品及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切实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了环保工作汇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能职责,共同抓好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研究部署了相关具体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大竹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大竹县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实施办法》。会议指出: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审查、审定、发布、备案等相关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实施办法,按程序及时调整行政职权目录。
为进一步抓好行权平台建设,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大竹县金融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川东渝北区域次级金融中心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