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超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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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6日,县政府召开第8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审议《关于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大竹县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审查服务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大竹县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陈勇、杨红升、刘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轩,县政协副主席李昌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会议指出:《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会议要求:1.县政府组成人员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宣传学习《通知》精神。县安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方案,下发乡镇(街道)、部门、企业组织学习。县政府督查室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开展督查。2.县安委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增补县委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县安委会副主任。3.县安办要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进一步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现实困难,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抓好执行落实。

    为优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质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审查服务机制改革试点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大竹县经济开发区“1+3+10”一区多园多点产业发展规划》。会议要求:有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争创省级经开区为目标,全力做好产业招商、企业培育、园区建设、优化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做实经开区,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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