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超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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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22日,县政府召开第21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听取了《乌木水库、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整治情况的报告》,审议《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县长杨安华、陈勇、任黎、杨红升、刘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席会议。县人武部部长陈伟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轩、县政协副主席李昌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会议强调:大竹县是河源县,保障饮用水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全力抓好保护管理工作。县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找准我县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积极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尤其要按照《条例》规定,全力以赴抓好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县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行为。

    会议听取了《乌木水库、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整治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各相关乡镇(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竹县乌木滩水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大竹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房屋搬迁实施方案》要求,限期落实,尤其是要依法做好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筑物拆除工作。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水务局、农林局加强巡查力度,全力做好在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游泳、偷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整治。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规排放的工矿企业,县环保局依法处理到位。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议题。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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