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县政府召开第30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全市公安机关干部大会会议精神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审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竹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杨安华、陈勇、王英、任黎、杨红升、刘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县人武部部长陈伟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轩,县政协副主席李昌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会议要求: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执行情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准确把握各自职责,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县环保局要加强空气质量的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管控力度,确保全县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干部大会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公安局要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按照市公安局要求,继续抓好“平安”大竹建设,加快推进公安执法场地、执法人员规范化建设。县公安交警大队要认真研究县城区“缓堵保畅”工作,实地踏勘、科学设置红绿灯程序,及时在已打通堵点的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在重要路段逐步公开路况信息,着力化解交通拥堵问题。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竹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