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竹县国家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大竹县国家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竹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竹县竹阳镇建设路1338号,电话:0818—6102847)。
一、概述
大竹县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大竹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的政府信息,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法制和办税流程等内容的知晓度,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604条。
2、通过四川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5条。其中,领导简介及分工1条;政策文件(转挂)16条;文件解读17条;工作动态89条;公示公告6条;公共服务2条;便民服务4条;其他信息(含指南、年报)2条。
3、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内容469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重点公开了大竹县国税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涉税通知、工作动态等事项。
(1)机构信息:主要公开主要职责、行业概况、内设机构、主要领导等。
(2)政策文件:主要公开人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等制定的涉及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
(3)涉税通知:主要公开涉及本县纳税人相关通知,如《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等。
(4)工作动态:主要公开县局日常工作动态,如《大竹县国税局扎实推进实名办税采集认证工作》等。
(5)其他信息:主要公开县局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1、新闻媒体:通过《四川税务》杂志、大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新闻5条(篇)。
2、信息咨询:通过公开电话、服务窗口、微信留言等方式受理信息咨询约3592次。
3、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竹乡税阅”发布涉税信息等各类信息469条。
4、公告栏(屏):通过各种公告栏、宣传展板、LED显示屏发布各类信息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大竹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工作人员3名,全部为兼职。
(二)收费情况
2016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通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国税工作透明度,增强了纳税人知晓度,但还存在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落实《条例》等信息公开规定,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动配合机制,严格落实审核流程,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有效加强工作协作。三是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利用手机网络、微博微信、报刊杂志等媒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全局工作的推进作用,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
2016年大竹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