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朝阳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朝阳乡
发布日期: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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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朝阳乡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8—6972129。

  一、概述

  2016年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公开水平,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8条。其中:概况3条,政策文件信息31条,工作动态信息80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没有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乡无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朝阳乡政务公开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足,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将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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