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文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部分。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予以保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2017年文星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公开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拆迁安置、扶民救济、惠民工程、水利专项资金、民主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指导。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学校、医院、信用社、计生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建立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为了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镇政府及时制定《文星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文星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公开的程序、考核监督机构作了具体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镇积极参加上级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并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全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我镇高度重视镇政府信息公开,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我镇专门安排人员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受理网上投诉,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文星镇外网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8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镇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本年度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本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七、下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 | 备注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88 |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88 |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