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县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大竹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竹县2018年“环境治理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县长王英、杨红升、刘杰、刘烨出席会议。县人武部部长陈伟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李昌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及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标准、强化体制机制、牢牢把握精准、完善资金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轮训、注重激发内生动力等8点指示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对标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贫困县“三有”、贫困村“五有”、贫困户“六有”建设。
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会议决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传达贯彻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清形势、查找问题、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统筹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消防、春防、松材线虫病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竹县2018年“环境治理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