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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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达州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部门存在不同程度的纵向推进不顺、横向协调不畅、督导监管不力等问题。

责任单位

大竹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何长华

联系电话

15808186345

整改目标

加强市、县两级横向、纵向沟通协作,加大露天矿山监管整治力度。

整改措施

1.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林业部门制定露天矿山整治方案,协作开展露天矿山整治工作。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林业部门加强对县级对应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

2.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加强露天矿山巡查和综合整治,加大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矿山企业的执法力度。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大竹县自然资源局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暨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竹自然资发〔2019〕88号)、《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竹自然资发〔2020〕85号)、《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的通知》(竹自然资发〔2020〕87号)等矿山整治方案,协作开展矿山综合整治。

2.成立包括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在内的非煤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专班,并开展对露天矿山的的巡查和整合整治,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2018年以来,对全县非煤矿山非法越界开采、生态修复不到位、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共计处罚58件,罚款488.1104万元(其中自然资源局处罚22件,罚款85.4268万元;林业局处罚36件,罚款402.68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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