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县政府召开第43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听取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信访工作汇报,审议《大竹县禁毒工作责任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大竹县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正案)》《大竹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城乡绿化实施方案》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王英、任黎、杨红升、刘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丁嘉禄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及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八个坚持”要求,全面掌握环境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要内容,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禁毒工作责任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大竹县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正案)》《大竹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城乡绿化实施方案》。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