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县政府召开第44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大竹县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大竹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修订)》《大竹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竹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刘杰、刘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剑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大竹在川渝发展、全市发展中的定位,认真研究大竹发展思路。当前,要对照全年目标,查找差距,扎实抓好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工业经济、重点项目、财税征管、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落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大竹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修订)》《大竹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竹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