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超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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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9日,县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听取《关于贯彻落实达州市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情况的报告》等情况汇报,审议《大竹县庙坝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围墙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竹县石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王英、任黎、杨红升、刘杰、刘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轩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认识《条例》制定颁布的重大意义,学深吃透《条例》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责任,准确掌握领导干部统计违法的各种情形和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措施、程序等内容,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刻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达州市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市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庙坝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围墙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竹县石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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