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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河长办多举措推动河长制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8-09-14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实施河长制以来,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目标的战略,大竹县河长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贯彻和落实,真正实现了河长制工作见成效。

    提高站位,河长行动。县河长办在河长制工作中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河长体系,设置各级河长。在河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公示河长职责,宣传河库保护,接受公众监督。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河,对影响河库健康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督查。 

    河岸共治,联合行动。县级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上下联动,全力推动“河岸共治”,打响碧水保卫战。按照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开展陆上垃圾、水面漂浮物、岸边违法构筑物 “三清除”行动;县水政监察大队组织开展非法电鱼毒鱼、非法采砂采石打击行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由县水务局牵头,开展水土流失、河道畅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问题整治,治污行动。全县加大新建垃圾填埋场、垃圾压缩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的力度,通过在农村地区实行“户集、村收、乡运、区域处理”模式,使得农村生活垃圾垃圾清运、处置率达100%。安装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河道漂浮垃圾情况;坚持常态化水域漂清漂,出动清漂船只,安排专职清理人员,清理、转运及处置干流、次级河流水域垃圾。查处河库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畜牧养殖,实施搬迁工作;通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取缔水源地排污口、安装隔离防护网和监控设备,大力整改乌木滩水库、龙潭水库集中饮水水源地问题,确保竹乡人民“绿水青山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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