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内容上实行“三度”。科学设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提高监督精度;编制覆盖所有被监督对象和所有权力事项的权力清单,提高监督广度;与财政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监督深度。
在监督措施上实行“三化”。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监督管理制度化;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将分散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制度管理流程化;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数据自动分析汇总、自动接收群众举报的权力监督平台,实现流程管理信息化。
在监督方法上实行“三同”。 围绕预算、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各环节,监督管理同步跟进,不“晚点”;做到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监督,同轨运行不“移位”;通过互联网信息公开、层级监督、分权制衡等方式,实现财政干部正确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不“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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