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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柳街道“四实”强化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06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责任实。全面落实街道、社区两级河段长主体责任,明确“一岗双责”,做到辖区内河段全覆盖、无盲区。设立公示牌,标明“河段长”及其责任人职责、河道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情况实。对辖区内涉临河区、河岸线的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进行逐一走访统计,根据调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治任务,全面对单销号。

    三是整治实。以“四项行动”为重点,以水面、岸上污染治理为抓手,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对养殖场、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采取关、停、督、改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组织村组干部、保洁员对相关库段及库岸线进行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理,确保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四是巡河实。坚持第一总段长、总河段长每旬巡库1次,村级库段长每周巡库2次,重点查巡入库排污口有无排污情况,及库区内、库岸线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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