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超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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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9日,县政府召开第61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达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审议《大竹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管理办法》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吴继承,副县长王英、刘烨、李绍华、陈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舒中华出席会议。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剑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达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会议强调:县政府班子成员及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达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准确掌握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考察考核要求和责任追究的情形,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要求,坚持“三个必须”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会议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省、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认真研究2019年全省、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重点,推进我县各项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管理办法》等议题。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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