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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三着力”重拳整治农村滥办酒席
发布时间:2019-04-29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着力自治促自觉、制度促制治、落细促落实,重拳整治农村滥办酒席,取得实在成效。

    着力自治促自觉。一是设立工作机构。在全县443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红白理事会自治组织,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名誉理事长由乡镇(街道)挂点领导或驻村干部担任,成员由群众中威信高、原则强、组织协调好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居)民代表担任。二是明确议事原则。按照“一季度一期定时议、操办喜事随时议”的原则,讨论确定村(居)民红白喜事操办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问题。三是纳入村(居)条约。将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红白理事会章程的约束力和公信力,让群众广泛参与整治行动,自觉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

    着力制度促制治。一是建立基本制度。指导村(社区)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工作纪律、婚丧事简办制度等具体规则,使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二是实行申报备案。喜事实行“提前10天申报—村级公示5天以上—理事会批准”的申报备案制度,丧事实行即时申报备案制度。三是设定操办标准。遵循“十禁止、十提倡”的原则,制定操办范围、操办规模、酒席标准、礼金限制等6大类14项规定,明确“寿宴须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整十岁、规模不超过20桌、每席不得超过350元、礼金在100元以内”等具体要求。

    着力落细促落实。一是多维度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院坝会、标语、广播、微信、宣传车、公开信等方式,结合传统节日和文化下乡活动,深入乡村街道、村落院坝,对群众进行移风易俗教育,举办文明节俭的公益活动和科普宣传,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宴。二是大力度监督问责。县、乡、村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由乡镇(街道)纪委、民政办、脱贫办组成监督小组,对辖区内酒席办理进行台账管理,每月统计查处违规办理情况。一经查实,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深入村组、餐馆酒楼进行明察暗访,对干部群众办理宴席情况进行核实;对村组干部违规办理宴席、对村(社区)审核把关不严、群众举报不受理的,以及配合不力、消极怠慢的部门单位依纪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承办宴席的餐馆酒楼负责人,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约谈整治。三是广角度曝光典型。建立定期曝光机制,对违规操办酒席的,一律在村(社区)公示栏、群众大会和各种传媒上及时曝光,并将其作为群众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重要考评指标。目前,全县农村滥办酒席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下降85 %,农村年人均礼金负担减少2000元,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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