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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启动“争红旗、创标兵”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取得实效,县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从7月起,在全县出租、公交行业启动“争红旗、创标兵”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单车无投诉举报、服务态度好、拾金不昧等情况,坚持每月评选“服务质量合格车”“服务质量优质车”“服务质量明星车”,在出租、公交车上张贴标志公示予以鼓励。对投诉举报多、服务态度差、拒载、乱收费等情况查证属实的,设置“黄旗”标识并张贴于车上予以警示。同时连续两次被评为“黄旗”的出租、公交车,责令所属公司对单车停车学习整顿3天;连续三次被评为“黄旗”的,责令所属公司对单车停车学习整顿7天;连续四次被评为“黄旗”的,责令所属公司对单车停车学习整顿1个月。对评比为“红旗”和“黄旗”出租汽车、公交车及驾驶员,纳入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将驾驶员年度营运服务行为表现如实录入管理部门驾驶员单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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