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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集中开展“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违法驾驶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因其便捷、购买及维护成本相对较低、性价比高的特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随之而来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系列风险隐患。为提升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实效,大竹县公安局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增强路面管控力,精心组织开展了“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违法驾驶”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6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劝导制止驾驶电动车不带安全头盔1200余起、违规载人650起、逆向行驶178起、拆除遮阳伞具5600余把。


认真剖析,总结经验,把好组织部署
 

    一是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城区内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抢道、逆行等交通违法突出问题,我局找准问题节点,把握整治关键,成立了整治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及重点等;二是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全部深入一线与民警、辅警并肩作战,在每天早上8:00—9:00高峰时间段,施行“定人、定岗、定责”工作机制,在大竹城区各个重点路段、商业街区、县乡道路,科学布控警力,布设卡点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三是要求一线民(辅)警在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的同时,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注意言语措辞,规范执法程序,树立良好的形象。

 

固守路面,从严查处,把好秩序整顿
 

    一是根据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依托严管街,采取“固定检查、流动巡查、集中突击整治”等方式拉网式密集管控,加强重点路段、广场、商业街区的巡逻频率,重点查处电动车、摩托车随意横穿道路、逆向行驶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纠、依法管理”;二是联合执法“高频化”。每周不定期联合城管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商圈等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出行集中、违法突出、事故凸显的区域和路段开展综合大执法,形成齐抓共管高压管控的联合治理机制。

 

动态巡逻,灵活出击,把好平安出行
 

    一是管控区域由主干道向农村地区延伸,主次干道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及时调整工作中心,把整治重点有针对性地由主、次干道向农村地区延伸,在保持路口、主次干道管理力量的基础上,抽调警力向农村地区道路增调警力,严把进城、出村、出镇关;二是管控路面由静态向动态延伸。对重点路段采取动、静管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机动巡逻组与值守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力求形成全面覆盖、严格查处、广泛宣传的整治局面。

 

立体宣传,罚教结合,把好整治舆论
 

    一是组织警力深入到饿了么、美团外卖、邮政快递等公司开展调研和排查,要求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日常教育,文明参与交通;二是对查获的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积极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督促其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三是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微博等传媒作用,加大典型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正确引导舆论,争取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四是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驾驶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牌证齐、靠右行、不打伞、不超员、不乱穿、不逆行、红灯停、绿灯行”等宣传交通标牌46块,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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