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超主持召开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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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4日,县政府召开第66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审议《关于印发<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的通告>的请示》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吴继承,副县长王英、宁小礼、刘烨、李绍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舒中华出席会议。县监委委员秦岭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按照“三个必须”“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扎实抓好秸秆禁烧、扬尘治理等各项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印发<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的通告>的请示》等议题。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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