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5〕102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段再青同志对做好强降雨天气过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达市府办发电〔2015〕47号)、《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竹府办函〔2015〕82号)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精神,为全面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经信局、教科局、民政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扶贫移民局、国资办、旅游局)。
三、督查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应急队伍建立情况;
(二)本辖区和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及监测台帐建立情况,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责任落实情况;
(三)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应急预案编制、防灾明白卡发放情况;
(四)是否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情况;
(五)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情况(查看影像资料);
(六)地质灾害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及通讯畅通、灾情上报、应急保障等落实情况;
(七)地质灾害点警示标志,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撤离路线公示等落实情况;
(八)新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罗清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雷兴军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胡 波 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联络员:胡 波 15182873669
负责竹阳、杨家、石河、清河片区,县政府督查室派车。
第二组:徐 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温国林 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邓德江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覃传英 县政府督查室干部
联络员:覃传英 15775637733
负责清水、庙坝、高穴、乌木片区,县应急办派车。
第三组:王 建 县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徐 博 县政府督查室干部
郑 钞 县应急办干部
联络员:郑 钞 15281882233
负责周家、石子、文星、观音、石桥片区,县国土资源局派车。
五、督查方式
(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查阅资料和随机抽取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二)对县级相关部门,采取报送资料方式进行。县级相关部门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材料及反映督查内容的文件、资料(包括影像资料)报送至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领导审阅。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